为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和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保证我省污水处理行业安全运营,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结合省上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关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试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关键岗位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程》在总则中提出,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制定《职工安全生产守则》,企业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所有关键岗位均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时,要对有关操作、管理人员重新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城市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掌握污水处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督促污水处理企业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法规、规范和本规程,强化污水处理厂设备、工艺、水质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污水处理行业安全。来源: 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