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9日,我市两厂(场)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一、污水处理项目
列入省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15个污水处理项目,已建成14个,分别是任丘、河间、泊头、青县、献县、吴桥、东光、海兴、盐山、孟村、南皮、肃宁第二污水处理厂和东光、任丘中水处理项目。运西污水处理厂将于10月15日试运营。未列入省责任目标考核的渤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5%。新开工的泊头市运西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二、垃圾处理项目
列入省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垃圾处理项目14个,运东垃圾发电项目市政府已向省政府申请延期考核,正待批;泊头垃圾处理厂10月15日投运;其余12个已建成投运,分别是吴桥、东光、肃宁、青县、献县、河间、海兴、孟村、盐山、黄骅、任丘、南皮。
三、两费收缴情况
截至九月底,全市所有县(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均已达标,收缴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四、存在问题
海兴、盐山、孟村、南皮、献县污水处理项目和东光、任丘中水处理项目,均已通过环保验收,但还未完成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道路、场地、绿化等指标还未达标。
海兴、东光、孟村、任丘、黄骅、献县、吴桥、肃宁、河间等县(市)垃圾处理场已通过了工程质量验收,但还没有进行环保验收,主要原因是渗滤液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备还没有到位,场地还未平整完毕。
五、建议
各县(市)、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度资金、采购设备、平整场地、整修道路、尽快绿化,抓紧进行验收,因为两个验收报告是年底考核的要件之一。沧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