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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 新标准明年1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0-11-12 13:56: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11月11日下午,大连市物价局召开了“大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本次城市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民用污水处理费用将由此前的0.6元/立方米调整到0.8元/立方米,新标准拟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5名来自各行业的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目前标准

    居民生活(含部队、学校、行政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60元;工业、商业企业(含旅游业、大众浴池)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90元;特种行业(桑拿洗浴、洗车、经营性游泳池、纯净水、矿泉水等)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10元。

    拟调标准

    居民生活(含部队、学校、行政事业单位)由每立方米0.60元调整到 0.80元;工、商业(含旅游业、大众浴池)由每立方米0.90元调整到1.20元;特种行业(含桑拿洗浴、洗车、经营性游泳池、纯净水、矿泉水等)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到1.70元。

  新标准拟明年1月1日实施

    市城建局表示,大连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2004年调整的。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污水处理量的增加,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和费用也大幅增加,继续按现行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为保证我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适当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弥补城市污水处理资金缺口势在必行。

    此次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要求,市城建局提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见上方对比)。新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每户居民平均每年多支19.2元

    据测算,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20元,按每户月用水量8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增支1.60元,年增支19.2元。不过,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和2009年自来水实际销售水量计算,每年应征收污水处理费14760万元,年增加污水处理费约4450万元,基本能满足目前我市城区正常污水处理运行的资金需求。

    另外,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政府将通过逐步提高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养老保险标准等办法,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使其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确保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在听证会上表示,将在听证会论证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后实施。王晓辉 记者胡慧雯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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