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共有1787个自然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为316个,占全市比例为17.7%,目前,全市农村各镇中心村年产生生活污水558万吨,处理量为372万吨处理率为60%。
为有效促进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建设和谐人居环境,根据平度市的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积极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还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一是将各镇驻地或中心村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的年度考核,并根据各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平度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时间表、路线图,根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提前完成的镇给予加分,对延期完成的镇给予扣分处理,以提高各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设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基金,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镇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待污水厂建成验收后拨付),以帮助各镇开展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
三是在驻地或中心村以外的村庄,建议市政府责成农业局等部门有效利用青岛市户用沼气建设的资金和政策,开展户用沼气,同时,各镇要求所有新建房屋必须开展户用化粪池建设,以有效促进各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保障周围环境的安全。
作为环保部门,平度市环保局还将积极推广有关建设费用低、运行成本低、处理效率相对较高的污水处理技术,促进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平度市环保局 宣传监督科 王蕾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