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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秋长街道将按月征收污水处理费 2月1日起开始执行

发布时间:2013-2-3 9:40: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昨日,记者从惠阳区物价局了解到,2013年2月1日起开始抄见水量起开征秋长街道办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并入水价管理,由惠阳区秋长自来水公司按月随水费一并征收。据了解,目前秋长街道自来水用户总量有1万多户。

    根据《关于惠阳区秋长街道办开征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凡在秋长辖区内排放污水、废水的用户(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等),均要征收污水处理费。

    惠阳区秋长开征污水处理费及售水价格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1.95元/吨,征收污水处理费0.60元/吨,合计2.55元/吨;工业用水基本水价2.20元/吨,征收污水处理费0.98元/吨,合计3.18元/吨;行政事业用水基本水价2.20元/吨,征收污水处理费1.00元/吨,合计3.2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基本水价2.25元/吨,征收污水处理1.10元/吨,合计3.3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2.60元/吨,征收污水处理费1.20元/吨,合计3.80元/吨。

    秋长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该公司每个月底对用户超表,下月初收费。根据通知,污水处理费将从2月1日抄见水量起开征,也就是说3月份收取2月份的自来水费时就开始一并收取2月份的污水处理费。(东江时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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