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对市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听证,普宁市相关领导以及由经营者、消费者、专家学者、社会团体、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的听证参加人参加了听证会。
为了改变市区“脏、乱、差”现象,营造一个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普宁市城管和环卫、财政等部门联合分别向普宁市政府提出《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请示》、《关于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征收标准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并报普宁市委书记会议研究同意,拟将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每吨0.80元调整为1.1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拟从原来每吨用水量0.3元,调整到0.5元。两项新的收费标准拟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纷纷发言,就市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他们认为,调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能有效提高广大居民的节水意识和环保意识,也与“谁污染,谁付费”、“谁生产、谁付费”等原则相适应,他们表示理解和赞成。普宁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将在兼顾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的基础上,尽快拟出调整收费标准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普宁市政府和揭阳市发改局审批后予以公布、实施。
普宁市希望通过听证参加人多加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多了解这次调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目的和意义。经营生产单位要加强内控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今后政府也将加大对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努力把普宁建设成为一个“宜商宜工宜居宜业大城市”。(揭阳日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