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开采共包括II号矿段采坑、IV号矿段采坑、V号矿段采坑、Ⅲ号矿段西采坑、Ⅲ号矿段东采坑、I-2号矿体采坑6个采坑,露天开采境界内矿石量 1525.763 万吨。采矿回采率95%,贫化率5%,设计规模为150万 t/a。经计算,矿山服务年限6年10个月(6.86年).项目建设内容中主体工程包括露天矿开采设施、井下开采设施、废石场、值班室、空压机房、通风机房、炸药库、雷管库、仓库、车库、修理车间、警卫室、办公室、宿舍及配套公用工程等。br /废气: 矿石开采、运输等粉尘无组织排放,采用雾炮车洒水、湿式凿岩。br /废水: 露天开采阶段矿坑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场生产和道路洒水;地下开采阶段生产废水经井下排水沟槽及水池收集后,由高压水泵输送至回水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洒水降尘、凿岩用水等,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A级标准限值后,用于矿区降尘及绿化用水等,全部利用,不外排。br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设置减震装置和消声器,并利用建筑隔音。br /固废:废石部分用于修筑矿山道路及土地平整,剩余部分堆放至废石场,待采矿结束后用于矿山复垦,废石综合回用率达到100%;废机油及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mx5m, 设置在机修间旁侧),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设生活垃圾船,定期运至若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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