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模、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532.4㎡,总建筑面积9883.98㎡。主要建设1栋1层的厂房B、1栋3层的厂房A、1栋1层的仓库、1栋3层的工业配套综合楼,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预计项目年产聚酯树脂2.25万吨。本项目劳动定员为7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3班,8小时制。
1.废水治理措施:现阶段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拉走处理;待区域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收集到园区污水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拉走处理。
2.废气治理防治措施: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投料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过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P3排放。本项目反应工序、冷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洗预处理塔+生物净化塔+碱洗净化塔+除臭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破碎工序、包装工序产生的破碎废气、包装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过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P3排放。导热油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直接收集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P2达标排放。储罐小呼吸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洗预处理塔+生物净化塔+碱洗净化塔+除臭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自建污水站废气(NH3、H2S、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洗预处理塔+生物净化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4排放。
3.噪声治理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不锈钢反应釜、真空泵、双面冷却钢带机、过滤系统及输液泵、自动计量包装机、空压机等,在采用隔声、减振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一系列的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叠加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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