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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1-14 数据编号: 19451 所属类别:

江苏污水处理厂进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铜山县龙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全称)的 铜山县龙亭污水处理厂设备供应(招标项目全称)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投资[2009]346号。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设备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铜山县三堡镇龙亭村;
(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为4.5万吨/日;
(3)招标内容:设备招标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推流器、搅拌器;二标:曝气器;三标:滤池设备;四标:自控、仪器、仪表。以上第一至第三标段为进口设备,第四标段部分为国产设备,各标段清单详见附件。可招代理商。各标段估算价不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和评标的依据。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四个标段的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每个标段同一品牌只接受第一家报名。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报名标段和中标标段不作限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进口设备代理商须有厂家针对中国的专项授权、进口许可证明、原产地证明文件(三年内供应过的同类进口设备)的复印件,其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6)必须以投标人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2分值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