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1-22 | 数据编号: 19921 | 所属类别: |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0]005号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延津县城区内,中水回用管网工程4KM,管材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服务。
共分二个标段:A标段:20号规划路 (污水处理厂厂区—胜利路),约2.8KM
B标段:胜利路—文化路—城关排,约1.2KM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