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暖泉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发【201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
2.2 规 模:暖泉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配套建筑物18座,砌护水源地渠道1.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