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高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设计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0.6万吨/日)、污水敷设收集管网等相关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高台县城总体规划区西北角;
2.3 项目设计实施日期为2010年3月20日
2.4 工程设计要求符合可研报告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工程设计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