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2-26 | 数据编号: 21050 | 所属类别: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城大道污水工程己由 许东经发【2009】3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许昌市腾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总投资约2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点东城区莲城大道(魏武大道——京广高速铁路)污水工程,工程规模:长约1291米,本项目施工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单位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_(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施工设一个标段: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