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南洲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已由 襄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宜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湖北省宜城市南营办事处南洲村,由填埋作业区、管理区、渗滤液处理站三部分组成。其中,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日平均处理规模进水60m3/d,出水水质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一级出水标准。设计主体工艺包括生物处理单元、膜处理单元及反渗透单元。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工程的深化设计,生产车间,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营及验收。工期要求为合同签署后60日历天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
3.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上年度(200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5近五年(2005年1月至今)在国内具有2个及以上成功运行且至少有1个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的同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的类似业绩(必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和环保部门验收报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