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SG1204G10003
1、招标条件
安达市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水平,提高投资效益,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第二批)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工程建设地点:安达市
2.4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2.5工程概况:污水处理规模为4.5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铺设污水管网20公里,以及三座污水提升泵站
2.6 招标范围:
第一包:自控、在线仪表系统(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过程需要采用的在线监控、监测仪表);
第二包:加氯、加药系统(消毒设备);
第三包:电动吊车。
2.7 计划工期:2010年5月10日-2010年12月30日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还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经销协议。
3.2资格要求:
3.2.1第一包:自控、在线仪表系统
3.2.1.1自控及电视监控系统集成商应具备电子工程三级以上资质;承担过两座10万吨/日以上(含1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包括自控、仪表系统及相关设备供应、系统成套、安装指导、调试,其中之一正常运转一年以上。
3.2.1.2仪表、自控及电视监控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是生产同种设备的专业厂家,必须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的制造经验。投标时应该提交在十个以上成功运行三年以上业绩的证明。设备制造商还必须提交ISO质量认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