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咸宁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工程 已由 咸发改社会【2006】25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咸宁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 自筹。该项目中 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湖北省咸宁市金桂路咸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 ;
建设规模: 医疗污水处理 600t/d ;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医疗污水处理施工工程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手续齐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咸施工投标登记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取得了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公告信息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须登录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
www.xnztb.cn),按照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网络会员申请须知内的要求进行备案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133520、联系人:成工)。今年已备案的投标申请人不需要再次申请,直接在网上登陆报名即可。投标申请人在咸宁市招投标信息网报名成功后才能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