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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4-22 数据编号: 23964 所属类别:

浙江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经济开发区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2010年度)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经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兴经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管网工程,主管长约1600m,最大管径为1200mm,工程造价约9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6)企业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3、 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原件核对后即刻退还。
(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施工项目责任人无在建工程证明》、《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表格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中办事指南—建设项目交易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