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5-28 | 数据编号: 26288 | 所属类别: |
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 单 位 名称:韶关市乌泥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0]19号
4、 招 标 项 目 名称: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5、 招 标 项 目 内容: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
6、 招 标 项 目 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3.3公顷(约133000㎡)。首期工程约3.32公顷(约33200㎡),污水处理30000立方米/日。采用A/A/O微孔曝气氧化沟工艺。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8、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白土镇
9、 招标项目实施期限:45日历天
10、预 计 投 资:总投资约1.13亿元(RMB),其中工程费用约6760.52万元
11、设 计 费:约100万元(RMB)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乌泥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①环境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到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
4、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1份:
(1)、封面(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资格审查申请函(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二);
(4)、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5)、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9)、近三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表(见附件五);
(10)、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六);
(11)、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见附件七)。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