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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6-18 数据编号: 27551 所属类别:

江苏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

1、铜山县柳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全称)的铜山县柳新镇孙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招标项目全称)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投资[2007]791号。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开发地点:铜山县柳新镇;
(2)建设面积、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为1.25万吨/日;
(3)招标内容:厂区的工艺管道、机电设备、自控仪器仪表的集成采购、安装、单机调试及联动试运转、试运营至环保验收合格(含厂区照明、给排水和设备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企业注册)。近五年(2005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负责完成过类似规模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
(6)投标单位业绩:近五年(2005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独立完成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成套机电设备的集成、安装及综合调试、试运行等)等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8)投标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9)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