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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6-21 数据编号: 27591 所属类别:

福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市政招20100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晋发改外[20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建设局,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总设计规模10万m3/d,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工程污水生化处理构筑物按5万m3/d规模建设,其余构(建)筑物土建均按10万m3/d一次建成。由于本项目远景规模为15万m3/d,进水泵房土建及尾水排放管按15万m3/d规模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期建设,工程投资额约7000万元。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资金为BOT投资方投资,并已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北三环北侧,晋安河东侧。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保修期满,其中工程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应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