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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6-30 数据编号: 28205 所属类别:

湖北监利县毛市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毛市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己由监发改文[2010]54号批准,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监利县毛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毛市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监利县毛市镇;
2.3工程规模:污水主管全长5516米;
2.5计划施工工期: 120 天(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企业;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近三年内有从事类似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业绩);
3.4必须办理监利县建筑工程市场准入证明材料《监利县建筑市场准入备案表》(相关表样请在“监利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筑窗口咨询领取,或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3.5在2010年7月12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全称:监利县招标投标中心;缴纳帐号:146676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3.6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0年7月5日至7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日至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委派拟建该工程项目经理携带企业资料(复印件)凭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和劳务合同复印件在监利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2日上午12时,地点为监利县招投标中心二楼综合办公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投资湖北网、监利县招标投标中心公示栏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