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7-6 | 数据编号: 28520 | 所属类别: |
受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夏美路190号、狮山路327号1-5单元、幸福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相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谈判编号:ZHMZ-C2010-026
2 2、项目名称:夏美路190号、狮山路327号1-5单元、幸福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
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柒万零肆拾捌元肆角陆分(¥170048.46)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壹拾柒万零肆拾捌元肆角陆分(¥170048.46),超过此上限的投标报价将视为废标。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或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工程设施维护保障的事业单位法人;
3.近二年(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独立完成的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类似业绩(管网维修改造工程)不少于三项,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的须提供有效的用户意见书,业绩时间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外来企业应取得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登记备案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法人不需提供);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外来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