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永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永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经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即将投入实施。受永泰县自来水公司委托,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编号:闽正茂支[2010]招字第039号
3. 招标内容及资格要求:
3.1选择永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人。
3.2永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与项目移交之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 年,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3资格要求:
(1)具有适合本项目运营能力的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由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现金余额凭证(基本账户现金余额不少于600万元,出具日期应在公告日期之后。)
(3)投标人企业注册实收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