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8-3 | 数据编号: 30420 | 所属类别: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4#泵站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榕发改基建[2006]99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市三环二期义序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用地1603平方米,3万吨/日水处理工程;发包价为307286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泵站、管理房等、建筑水电和预埋、室外排水、泵站顶管、绿化工程
2.4. 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 工期质量要求为: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6.2.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并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