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煤山镇污水管网工程(槐坎至煤山段)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山镇污水管网工程(槐坎至煤山段)泵站工程已由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兴煤山永昶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煤山镇,泵站的设计提升量为1万吨/日。招标范围:工程土建及工艺设备、电气设备安装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企业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需有任命文件)、“B”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的。《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标中心网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
4、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原件核对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