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0-9-13 | 数据编号: 33133 | 所属类别: |
招标编号:0612-1040B0300123
2009年市管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晓港泵站除臭设备、大学城4#泵站起吊设备和变频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经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晓港泵站、大学城4#泵站。
1.2 招标内容、规模: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晓港泵站除臭工程、大学城4#泵站起吊设备改造工程、大学城4#泵站变频系统工程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改造、验收及相关服务内容。主要设备为等离子除味器一套、变频系统一套、电动葫芦两台。
1.3 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日历天内;
1.4 预计发包价:人民币56.59万元。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有资金
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是除臭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除臭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投标人近三年(200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一个除臭设备制造或供货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公司或分公司或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
7)起吊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如投标人不是起吊设备制造商或无本项目安装工作所要求的相应安装资质,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一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资格预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