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1-12-21 | 数据编号: 7101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小溪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招[2011]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林村、坑里村日处理能力分别120、400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铺设污水收集管道、收集池、沼气池及购买配套垃圾收集车等工程措施,预算总投资约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各专业工种必须协调配合,施工组织设计应考虑相邻周边情况的影响;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福州龙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