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6 | 数据编号: 22585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名称: 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2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 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仁发改复 [2014]40 号)
3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 、招标项目名称: 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滨江路排水排 污 工程项目( BT )
5 、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排水排 污 工程施工
6 、招标项目规模: 沿基地滨江中路、滨江东路排水、排 污 管道各一条,长 2.6 公里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仁化县财政资金解决
8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基地滨江中路、滨江东路
9 、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100 日历天
10 、项目预计总投资: 约 1407 万元
11 、招标项目建设模式: 建设 - 移交( BT )方式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 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 A4 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 A4 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报名资料)。
2 、投标人的要求:
2.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和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以上 ( 含三级 ) 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融资能力: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 BT 合同价的 30% ,应当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
2.2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道路专业或其他市政工程类别专业)。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 1 人,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 、韶关市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备案登记文件原件。且项目投标法人的授权委托人为登记备案表中驻韶负责人或驻韶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韶关市以外的企业中标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 BT 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 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县缴纳, 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 BT 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 BT 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 BT 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