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山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管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管道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 [2014]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山县供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东平(2014)12-2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规模:各种规格,PVC-U塑料管(Φ25-Φ200)
2.4. 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50万元,资金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委托该产品的经销企业,投标人为经销企业的,除需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证明(其它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前应以不记名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