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丹阳市善巷水厂建设工程二标段监理已经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丹阳市善巷水厂建设工程二标段
(2)工程地点:丹阳市开发区
(3)工程监理规模:一期供水规模10万立方米/日的水厂配套项目:含臭氧制备车间、二级泵房、加药加氯间、浓缩池及排泥水调节池、平衡池及脱水机房、吸水井、液氧站、配电间共计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4)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控制价为60.81万元(最终监理费=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中标监理费费率)
(5) 计划开、竣工时间: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4.本工程监理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桩基、土建、构筑物、安装(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咨询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拟选派监理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监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情况。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出具“告知书”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内。
⑨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丹住建【2013】138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丹阳市住建局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负责人与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丹阳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地址:市华阳路88号市建管处四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511-86569592
6.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7.1、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10分)
7.1.1、总监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1.2、投标总监所监理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国优工程的一个得1.5分,有效期三年,最多得3分;获得省优工程的一个得1分,有效期二年;获得省辖市市优工程的一个得0.3分,有效期一年。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分。本项满分3分。(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有效期一年从2013年4月份始至2014年3月份,以此类推)
7.1.3、总监年龄在35-55周岁的得2分,其它年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1.4、总监近五年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有一项得1.5分,最多得3分。(①类似工程是指供水规模10万立方米/日以上(含)的工程,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2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24分)
本项目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表: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是否押证 |
总监理工程师 |
1 名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押证 |
监 理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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