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铁岭市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建设项目2012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调市发改发【2012】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调兵山市人民医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市财力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污水处理站、机电安装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调兵山市育才路8号 。
2.2工程规模:
设备安装工程: 200m3/d污水处理站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90 万元。
2.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机电安装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工至 2014 年 8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61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