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柘荣县溪门里水库供水工程(管道部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溪门里水库供水工程(管道部分)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3】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柘荣)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柘荣县东源乡东源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预算价为5551124.00元,不含甲供的管道材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深圳华粤城市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鼎市建筑设计院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照闽建[2013]5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手续的证明复印件。(可上网下载,以进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用档案—建筑业—省外企业栏目可以查询到备案企业和人员登记相关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