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3]1045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政府财政配套资金、部分银行贷款、部分自筹资金,并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污水处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补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