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可搬运集成化污水收集输送一体化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贺政采计字(2014)50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受贺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1、招标编号:NXBFHJ20140519
2、项目名称;贺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可搬运集成化污水收集输送一体化装置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可搬运集成化污水收集输送一体化装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2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潜水泵生产许可证;(3)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4)投标人近3年内独立研发生产过5套可搬运集成化污水收集输送一体化装置,并已投入使用2年及以上且运行良好;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
4.6、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允许分标段、不分项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