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7 | 数据编号: 232292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宁波石化区湾塘片2#排水泵站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波石化区湾塘片2#排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镇石发改[2014]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化区湾塘片区,新泓口西北侧,湾塘河护塘河南端。
规模:泵站设计流量6.994m3/s,净宽4孔×3.5m的泵站一座(内设四台泵实行两用两备)及建筑面积为451.4平方米的管理用房一幢。
建安工程概算:约1582.18万元。
监理服务期要求: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范围内的泵站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类专业),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从其他项目中更换出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参加投标的,视为有在监项目)。
(3)其他要求:
①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