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8 | 数据编号: 23244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东陈乡松岙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象山县东陈乡松岙村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东陈乡松岙村;工程造价:约 371 万元(其中甲供材料96.81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解决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网、终端处理系统等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报名携带证件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⑵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