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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5-28 数据编号: 23269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2014-2016年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2014-2016年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400C10N0864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污水处理能力为120万吨/天,次氯酸钠溶液每天一二期(1号罐)平均用量为11.624吨/天,三期(2号罐)平均用量为5.23吨/天,总用量6150.25吨/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次氯酸钠溶液2014年7月-2016年12月30个月总用量15384.05吨及伴随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为完全单价包干,该单价应包括:①货物出厂价;②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及运输保险;③包括供货、装卸、检验和安全服务费用;④量度检验费及需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等;⑤若为进口货物还应包含进口环节税费。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充分考虑上述的要求和风险因素。按实际需求量交货。在实际供货中,中标人在合同内连续交货,必须按买方实际要求供货,每三天供货一次,每次交货约50.55吨。如有特殊情况,买方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投标单价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830元/吨。 预计发包价约为人民币1276万元整。
产品必须符合GB19106—2003国家标准,若供货期内发布化工行业相关最新标准,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分子式: NaClO
2.分子量: 74.44
3.外观:浅黄色液体。
4.有效成分:有效氯(以Cl计)≥ 13.0%
游离碱(以NaOH计) 0.1~1.0%
铁(以Fe计) ≤ 0.005%
 

七、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生产企业或代理商,若由代理商参加本次采购,则代理商必须拥有生产企业出具的生产企业不参与本次采购并授权该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的唯一授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