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29 | 数据编号: 23301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育才路至烈士陵园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1]1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育才路至烈士陵园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
2.3 规 模:平江县育才路至烈士陵园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起点为育才路已建污水管道,终点至烈士陵园,全长约792m等。本次招标投资额约116.9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育才路至烈士陵园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具有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无在建工程。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职工且巳按规定交纳了社保资金,社保资金至少缴纳近6个月(从2013年12月向前推6个月);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