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津市城南污水收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津市城南污水收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字 [2013]20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 108 国道以南,起点为新 209 国道现状排水沟,终点接老 209 国道东侧 7 米明渠。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排水沟、检查井、管沟开挖与回填,全长 1886 米。
项目总投资: 480.8 万元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