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30 | 数据编号: 233469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 “ 投标人 ” )就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 、 2 机组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 、2 机组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采购
招标编号: GXTC-1412470
工程地点:河南省新密市曲梁镇庙朱村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范围 :
投标方采用大包方式——包水质分析,包动、静态试验,包处理加药配方,包供处理药品,包处理运行方式的调整,包有关技术服务,合同存续期内所用药剂由投标方提供。
工期 / 交货期要求 :
从合同生效之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投标人应为响应招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可开具 17%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 2 )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且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和安检部门生产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投标人须具有三家及以上单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电厂的相关供货业绩。
( 4 )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参与本次招标药剂的化验报告,化验报告时间为 2014 年 4 月之后。
(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5 月 30 日至 2014 年 6 月 6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 ,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邮编: 100044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雪光、王浩
联系电话: 010-88354433-211 ( 18611672594 )、 752
传 真: 010-88420956
邮 箱: 443535010@qq.com
( 1 )如现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请购买招标文件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 2 )如电汇方式购买: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 1000 元人民币),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