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30 | 数据编号: 23355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祝家污泥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沈阳市招标办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祝家污泥处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4]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城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祝家污泥处置项目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裴家堡村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祝家污泥处置项目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4 年 6 月 25 日开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8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