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5-30 | 数据编号: 23358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以南机场片区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以南机场片区污水管网敷设工程位于河东区凤凰大街以南,包括皇山路(沭埠岭站路至褚庄路)470米、机场西路(沭埠岭站路至凤凰大街)892米、凤凰大街(机场西路至西支西污水闸)474米、褚庄路(皇山路至机场西路)663米、沭埠岭站路(皇山路至机场西路)807米、李公河直排口埋设污水支管引入污水主干工程2800米。施工内容包括:管材购买、施工安装、路面恢复等,施工要求及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总长度:约6106米。
1.4、总投资:约830万元。
1.5、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20天。
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2014年6月6日17:00时前到临沂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办理投标报名事宜,报名后携带如下证件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建造师原件,中标单位押建造师证书原件)。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经年检合格的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