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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6 数据编号: 23500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蓬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兴旺镇、杨家镇、罗家镇、正源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安发改投资【2014】39号、【2014】55号、【2014】56号、【2014】5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44。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蓬安惠泽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蓬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兴旺镇、杨家镇、罗家镇、正源镇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蓬安县兴旺镇、杨家镇、罗家镇和正源镇
实施时间 工期12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3800吨/日
建设资金 社会化融资
其他 全额向社会化融资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蓬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兴旺镇、杨家镇、罗家镇和正源镇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2010年至今完成至少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其投资额≥1000万元,参加现场抽取时提供原件核验);2. 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类)(参加现场抽取时提供原件核验),还应持本单位近3年(2010年以来)1个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3.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4.若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在转账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5.拟任项目总监必须到场参加比选会;6.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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