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10 | 数据编号: 235711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SYQ20140233703
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宿豫经济开发区兴隆小区污水管道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0]2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经济开发区。
1.2工程规模及内容:雨污管网等 。投资约80万。
1.3工 期: 5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合 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余款扣除5%质保金后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两年付清;质量保修金与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金返还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C=A×K。其中: 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96%,K值具体数值的确定如下: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项目开标时随机抽取;
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 污水管网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