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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6-16 数据编号: 2373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株洲县朱亭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县朱亭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株县发改[2014]3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1418

2.2、项目名称:株洲县朱亭镇污水处理工程

2.3、建设地点:株洲县朱亭镇排楼村

2.4、工程概况: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粗隔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沉定池及高效生物转盘池,双效滤池及紫外消毒池,污泥贮池等;厂区回填土、挡土墙围墙大门及道路工程;管网工程工程等,总建筑面积316.75m2,造价约450万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8、工程款拨付办法:工程款按4:3:3分三年拨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2投标人应是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名录中市政类别的企业。必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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