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PAM)采购项目II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3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XZS1401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PAM)采购项目II
三、采购预算:¥34992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货物名称:聚丙烯酰胺(PAM)
2. 数量:8100kg
3. 简要货物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聚丙烯酰胺(PAM)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此次招标内容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4.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并承诺在4小时车程内到达采购人所在位置以及提供长期技术服务。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7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6月17日起至201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E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标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00~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F座(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二、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0-86639336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12楼E座
联 系 人:邝小姐、林先生
电 话:0760-88798811
传 真:0760-88796699
电子邮箱:gxzb_zs@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石岐支行
银行帐号:4400178034605300238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