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23 | 数据编号: 23989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招标编码:CBL_20140623_10111716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灵泉镇关桥村马美波、贺正喜猪场粪污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4]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津市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易编号:JSGC(2014)
2.2 项目名称:津市市灵泉镇关桥村马美波、贺正喜猪场粪污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津市市灵泉镇关桥村马美波、贺正喜猪场粪污综合利用与治理,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系统池,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2.4 计划工期:6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池修建、管道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2个及以上已验收的类似业绩,具有省外入湘备案及有经营3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具有环境安全认证、安全生产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建造师及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3.5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