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23 | 数据编号: 23993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2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节余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招标期间,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标段流标;监理第五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标段流标。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二标段、监理第五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清丰县瓦屋头镇、巩营乡、六塔乡、大流乡、韩村乡、阳邵乡、大屯乡、柳格镇、高堡乡、古城乡、仙庄镇11个乡镇。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打井及零星工程,机电设备和供水管网工程。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施工标:
第二标段:六塔乡供水厂清水池土建工程;
监理标:
第五标段:清丰县2012年度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节余资金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标段施工的能力。除第二标段外,其余标段及监理标段要求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企业。其中:
第二标段: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企业近三年(2011年1月1日以来)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
监理标:
第五标段: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