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项目 名称: 莱芜市钢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设备采购
2 、采购人名称: 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 采购 项目 概述 :
4.1. 本 次采购项目 为莱芜市钢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设备采购 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必
要的二次设计服务,本次采购主要内容见标包划分情况。所采购货物的具体内容、数量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位于莱芜市钢城区, 本项目资金由财政解决,现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 。
4.2. 本 次采购 分 A、B、C、D共四 个 标包 , 每个包分别 确定一名 中标 人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各包划分如下:
标包 |
名称 (内容) |
备注 |
A |
内回流泵、推进器及搅拌器 、 潜水泵 |
供货、安装 , |
B |
微孔曝气系统 、 鼓风机 |
供货、安装 |
C |
连续流砂过滤系统 |
供货、安装 |
D |
细格栅 |
供货、安装 |
说明 : 本次采购所有设备要求外商合资品牌、外商独资品牌或进口组装产品( 潜水泵 除外)。 |
4.3.供货时间要求:90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要求: 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不具备 投标 资格。(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内容
按 招标文件 要求)
5.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2.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
的唯一授权书;
5.3.供应商具有对所投货物安装和质量售后服务的能力;
5.4. 提供的资格 证明 文件均真实有效 ;
5.5. 向 采购 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 并登记备案 ;
5.6.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6 、报名 要求 及获取 招标文件 : 凡符合并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 请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红公章)一套: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于 即日起至 201 4年 6 月 27 日( 每天上午 8 :0 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 4:3 0 时至 1 8:0 0 时),到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咨询中心楼四 楼 北招标代理部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 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5会议室。
采 购 人: 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支华堂 15606344828
采购 代理: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培斌 13002767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