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广平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财政配套、群众投劳折资,招标人为广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广平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位于广平县的平固店镇、东张孟乡、南阳堡乡和胜营镇的19个村,分别为平固店镇大虎寨、东营、靖庄、王庄、周庄、后营;东张孟乡南寺头、牛庄、司庄、大屯、刘屯、张屯;南阳堡乡张桥、刘庄、店中、店东、韩旺、高庄;胜营镇油房,实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56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机井294眼(深机井86眼、浅机井208眼),其中更新深井20眼、浅井40眼,配套深井泵40套、浅井泵110套,卷盘式喷灌机25台,智能机房50座,管理房50座,井台280个;管灌工程节水灌溉面积2.758万亩,喷灌工程节水灌溉面积0.785万亩,滴灌0.02万亩,建设永久标识牌2处。
2、本次招标共分二十七个标段
第一~八标段:φ125(0.63MPa)灌溉用PVC-U管材采购及安装
第九~十六标段:φ160(0.63MPa)灌溉用PVC-U管材采购及安装
第十七标段:铸铁出水口采购及安装
第十八标段:井用潜水泵及首部设施采购及安装
第十九、二十标段:半固定式喷灌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
第二十一标段:卷盘式喷灌机喷灌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深井)
第二十二标段:卷盘式喷灌机喷灌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浅井)
第二十三标段:机井更新工程
第二十四第标段:智能井房
第二十五标段:井房、井台、标志牌工程
第二十六标段:滴灌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
第二十七标段: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十六标段: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具有PVC-U管材生产能力的法人,并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2013年度及以后出具的与招标货物规格相同的PVC-U管材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2、第十七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第十八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井用潜水泵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4、第十九、二十标段:具有喷灌工程材料设备供货能力的法人,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供货及安装经历(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每个合同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5、第二十一、二十二标段: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具有喷灌机生产能力的法人,近三年(2011年5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供货及安装经历(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每个合同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6、第二十三标段: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凿井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第二十四标段: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货物生产、研发能力的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8、第二十五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第二十六标段: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具有滴灌材料设备生产能力的法人,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供货及安装经历(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每个合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
10、第二十七标段: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一个投标企业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4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参加第19、20、21、22、26标段的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 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平县建新街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
联系人:韩广平 联系人:范友磊
电话:0310- 2521882 电话: 0311-83806708-804